做好政法网络舆情工作的十大创新思路******
寄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平台的普及,各类社会思潮、现实矛盾、群体情绪汇聚网络空间交互影响,网络舆论场愈加复杂多变,依法妥善处理网络舆情、降低负面事件的冲击与挑战,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政法机关的本职要求。因此,不论是信息公开,还是热点回应,或是政策发布,最终目的是弥合分歧、减少误读、促成共识、增进公信,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场,政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能力水平,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
1 合法性原则需摆在首位
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舆情处置的法治思维显得更加基本且必要。“依法办理”这一舆情处置关键之道所要求的“规范执法、依法处置”是影响舆情走势最重要的因素。政法机关唯有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在发布内容、时间、节奏等技巧之“术”上采取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方能确保舆情态势能快速走出困境。“依法办理”既是舆情处置的关键之道,也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政法机关不能做好依法办理这个“最先一步”,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这些技巧之术将成为“无本之木”。
2强化舆论阵地意识
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大量的网络热点背后其实是社会思潮的较量。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舆论阵地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一些负面思潮的叙事逻辑从宏观转向微观,常常聚焦公众的日常生活,通过采取煽情的路径触发舆论共情心理,导致一些偶发的热点个案被上升到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因此,舆情应对不仅成为舆论引导重要手段,更应成为争夺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政法机关需要强化意识形态敏感性,依法依规处理好网络舆情,及时消除个案被舆论场赋予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3树立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识
随着热点事件的复杂性增加及周期延长,跨系统舆情的连续多年呈现上升趋势,舆情处置工作不再限于某一家政法机关,甚至不限于某一地政法系统。从舆情发酵过程也能看出,舆情治理不止于一家单位、一个地区的责任,执法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覆盖整个政法系统,一旦某地舆情回应不力,舆论负面情绪会波及并延伸至相关体系内部。换句话说,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可能面对“塔西佗”陷阱,这就要求舆情处置部门也要树立“共同体”意识。正如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共同应对舆论压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4认清舆论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在舆情工作中,无论是负面舆情处置还是正面宣传工作,风险意识一直是政法机关强调的要点,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工作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更具靶向地采取措施,推动工作呈现实效。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研判相关风险时,不仅要知其然,提高防范意识,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当前舆论环境充分的了解,进而做出精准的风险预判及研判。只有看清热点事件背后所附着的社会思潮、舆论风向、议题“靶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舆情发酵阶段做出精准研判,在舆论引导阶段明晰重心所在。例如,近年来接连出现多起与“女权”相关案件,其中四川女子“拉姆”遇害案、成都女子饭馆劝烟被泼水等事件均引发极端女权的罔顾事实的“狂欢”。对于这类带有明显议题特征案件,政法机关就不能以普通案件对待,需要及时预判舆论炒作点和舆情敏感点,增加回应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预判性,以免被炒作势力钻空子、揪辫子。
5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需求
当下我们正处在短视频时代,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通过短视频的传播增加了发酵速度与烈度,“发酵快而急”“小事闹大闹炸”的趋向十分明显。而一旦舆情发酵,涉事政法机关面对全网舆论的关注压力,常常会出现回应处置不及时而被网民追打的局面。因此面对舆情急速发酵的情况,如果政法机关还按照往常思路,层层上报等审批,网络舆情已经升级恶化,很容易错过了回应舆情的最佳时机。对此,政法机关需要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在发现、上报、研判、处置、引导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方案,在突发舆情出现后能够从容不迫,不落后甚至能够跑赢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此外,在工作方法上,政法机关也需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分析方法,不断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重视舆情溯源和关键节点追踪,找到舆情推手和背后力量,在应对舆情时更加从容。
6重视情绪管理与疏导
后真相时代,感性主导理性,情绪先于事实。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社会不良情绪的富集,负面舆情的爆发很多时候是由负面情绪点燃的,舆情最终能够平息也多是因为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对此,政法机关一方面,在舆情风险研判时需要考虑社会情绪的影响,以免踩中“雷区”引火烧身;另一方面,在舆情回应处置过程中,同情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关照事件背后的公众情绪,能够有效引导舆论理性表达。例如,2021年5月29日晚,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事件,其中有市民见义勇为被刺伤引发网民关注,在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公安对见义勇为人士表达敬意,表态要加强排查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专门介绍了“胖哥”救治情况。一系列表态及做法既回应了公众“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情感,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安全的期盼。相反,缺乏情感关怀的通报案例也不少,类似“领导高度重视”“受害者情绪稳定”“情况不便透露”常常招来嘲讽批评,删帖、封口更是堵住人们释放情绪的渠道,必然适得其反。
7不回避舆情、不盲从舆论
舆情并不都是真实的民意,被流量操弄的伪舆情和假民意,具有迷惑性,虚高热度容易令政法机关手忙脚乱,一不小心就被舆情带偏,脱离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和底线,反而使自身负面缠身。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网络舆情处置中出现“按闹分配”“不上热搜不解决”等不良倾向,变相鼓励了网络水军和自媒体制造舆情倒逼官方处置的现象,其中的反转舆情不仅滋生网络暴力加剧舆论场失序风险,还消耗政法机关的精力与公信力。因此,政法机关对于热点事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舆论检验和时间检验。
8建立舆情风险研判会商机制
近年来,网络舆情已成为公众对现实社会情感和态度的一种常见表达方式。政法舆情作为网络舆情的一个重要分支,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而备受社会舆论的重视。在舆论看来,政法工作代表着公平正义,由此引发的舆情能否有效处置也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在出现涉政法舆情后,其应对水平较之以往也有了明显提升。但要看到的是,政法机关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涉政法舆情时,仍将重点放在“应对”二字上,缺乏对舆情本身生成发酵的原因深入分析,在回应、引导和处置层面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这也就导致出现回应缺乏重点,引导方向出现偏离等情况,使得舆情并未因“应对”而平息。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置涉政法舆情时,需将重心放在如何做好回应、引导工作上,而非简单停留于“应对”层面。
9强化有效信息供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酵速度快、信息量集中、话题扩散频繁,在信息真假不明、传言流行的时候,公众最希望看到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态度。可以说,舆情工作的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在于信息供给到位不到位。如果官方信息供给不透明、发布不及时,网民根据舆论场现有信息的误导或自身想象,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挑战。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发声权的全面下沉令更多人具有“发布者”的能力,足以影响整个舆论场的信息供给格局。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法机关作为处置主体,需要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动态化的信息供给方式,尽力放大己方的声量与覆盖面,压缩“竞争者”的影响力。此外,在处理热点事件的衍生舆情或二次舆情,由于此前的舆论势能积蓄,舆情再度喷发时的烈度与广度可能更胜以前,更需要处置部门准确掌握公众情绪、精准回应舆论关切,以稳定、有效、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进而进行舆论引导。
10坚持舆情工作闭环思维
闭环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形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处置回路,确保舆情处置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当前,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组织了专业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为防范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但是,目前在实践中,各地相关部门仍有“重开头轻后续”的处置倾向,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并作出回应,能够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基本“规定动作”。但是首次回应之后,后续处置往往不太理想。一旦舆论关注度降低,网民被其他事件吸引而不做关注,那么涉事部门很容易转而放任舆情“敞口”,导致风险持续存在。因此,良好的舆情处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闭环舆情机制,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加强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的感知度,并及时作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以实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
(作者: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刘思源)
如何守护网络课堂空间******
光明日报记者 常莹
近几年,网课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不少学校通过会议软件、直播平台等开展教学活动。而以“网课爆破”为代表的网络暴力也开始入侵在线课堂,不少师生深受其扰。前段时间,河南新郑三中老师网课遭入侵后离世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将“网课爆破”一词推向公共视野。
日前,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依法从严处置处罚”,旨在切实加大网暴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网课爆破”究竟是什么?为何在网络课堂中出现?我们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制止“网课爆破”,保障网课安全?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教职工在监控室里查看网课录制情况。新华社发
1.谁在扰乱教学秩序
新郑三中教师遭“网课爆破”的事件,让很多人开始警惕,教师也成了网络暴力的围猎对象。
遭受“网课爆破”的新郑三中老师的亲属介绍,该教师原在新郑三中教授历史课,一段时间以来,她的网课经常遭遇“入侵”和“爆破”。10月28日晚在上网课时,再次有陌生网友闯入网课直播间对其进行辱骂,干扰课件投屏,迫使该老师退出网课。两天后她被发现在家身亡,死亡证明鉴定为猝死。目前,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正在介入处理调查此事。
“网课爆破”是如何实施的?记者调查发现,一场“网课爆破”往往有几位乃至十几位参与者,并非“恶作剧”般简单。
何为“网课爆破”,目前尚未有明晰的定义。根据已发生的案例进行归纳,“网课爆破”是一种恶意入侵网络课堂、扰乱网络课堂秩序的行为。当网课会议号和密码被泄露后,有些人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通过强行霸屏、刷屏发送骚扰信息,甚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方式,恶意扰乱教学秩序。这些入侵课堂的人,在社交媒体上被称为“爆破手”。
“爆破手”通过社交媒体,有组织地发起一场场“爆破”,有些“爆破”来自学生本身,也有些来自明码标价的专业组织。有组织的“爆破”由知情人泄露网课时间和房间号码,专门的“组织者”下达“爆破令”后,参与者在固定时间集合“爆破”网课。根据已有报道,无论是内部泄露的学生,还是专门的“爆破手”,“网课爆破”的参与者以青少年学生居多。
《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6.6%;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为7.0%。
数字时代,人们很难离开互联网,网络技术的不断革新也给了网络暴力发展的空间。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沈逸接受采访时指出:“‘网课爆破’并非普通的网络暴力,而是网络暴力向正常课堂教学活动的渗透,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目前,‘网课爆破’显示出两大新特点:第一,具备‘干扰性’特征,即试图阻断正常的网络沟通和交流,使授课无法继续进行。第二,具备‘暴力性’特征,即使用攻击性的语言、骚扰性的视频乃至违反公序良俗、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不雅言辞,攻击特定的目标或泛化的非特定目标,以达到扰乱秩序的目的。”
一名上海小学生在家中上网课。新华社发
“网课爆破”这一恶意行为,经过互联网的放大传播,往往成了伤人利器。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称:“这种行为真的让人感到非常愤怒,因为同为教育工作者,我时常能够把自己代入进去。我在想,如果我面临类似的情境,会如何作为?”
“与网络暴力普遍表现为朴素正义感不同,‘网课爆破’表现为参与者在扰乱课堂秩序过程中的无理性狂欢,其参与者以青少年学生居多。”中国传媒大学主流融媒体研究中心主任唐远清接受采访时说,“网课爆破”对课堂秩序而言有着不可忽视的破坏性,给学生和老师都带来巨大的伤害。
2.缺乏应急预案与管理办法
互联网已成为当代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社交、娱乐工具。以“网课爆破”为代表的网络暴力行为是如何蔓延和发展起来的?
网络的匿名性是“网课爆破”存在的原因之一。“网络世界天然的治理难点在于,即便是引入了‘白名单’机制的软件,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实名制问题。而即便解决了实名制问题,顶着‘数字化面罩’与他人交流的体验也完全不同于线下面对面交互的体验,人们在不使用真实身份时更容易肆意释放内心的极端情绪。”沈逸说。
“教师在操作层面的水平不同,对网络熟悉程度也不同,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与此同时,校方和平台方在预案预警方面缺乏相应的响应机制。”唐远清如是说。
沈逸也表示,“教学行为自线下向线上的大规模转移,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大背景下开始的,所以也是在缺少事前准备的前提下展开的,而对网课的管理,没有跟得上网课的发展”。
广西东兴中学的学生在家上网课。新华社发
随着“网课爆破”现象不断浮出水面,其背后的组织化、黑产化的趋势值得警惕。沈逸阐述了自己的担忧:“我们需重视‘网课爆破’发展趋势。一是‘生态化’态势。一些参与的学生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喜欢某一门课,就可以找人进入课堂捣乱,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做法的不正确性。二是‘组织化’态势。有一些依托社交软件形成的群体或圈层正在承接这些‘爆破’的订单。三是‘流量化’态势的前兆。某种程度上,‘网课爆破’已经具备了‘流量化生存’的前兆。所谓‘流量化生存’,即通过获取流量来提升或真实或虚幻的影响力,为此不惜游走在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的边缘。四是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能够从对正常社会活动秩序的扰乱、冲击和破坏中获得所谓的成就感、归属感和宣泄负面情绪的快感。”
3.维护网课秩序仍需多方发力
“网络课堂作为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教学质量必须得到保证。‘网课爆破’的治理,需要多方面的合力: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网络课堂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形成有效震慑;学校要重视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也要加强对老师应对网课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有关部门要通过健全监管监督机制,促进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唐远清说。
目前,多个网络会议平台已有相关应对措施,开展巡查和处理,清理掉了相关违规内容并封禁了部分违规账号,并对“网课爆破”设立相应阻止功能。例如,腾讯会议提供了多种会前、会中、会后的权限设置方式,保障在线课堂安全性,满足课堂、研讨会、答辩等多种场景的教学需求;在钉钉,老师可通过设置‘仅主持人可邀请成员’,限制参会学生把会议号分享给陌生人。目前,记者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此前以“网课爆破”为关键词活跃的部分社交小组已无搜索结果。
与此同时,校方也行动起来,努力做好预防预警和事后处理工作。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已关注到“网课爆破”情况频现,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加强在线课堂安全,包括实名授权学生进入,要求每个学校设置网络监控员,加强一线教师培训等。课堂之外,也要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重点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养成良好上网习惯,遵守网络规则,规范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行。“整体网络环境是其中每一个个体互动建构的结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行负责。预防‘网课爆破’不仅需要校方的努力,还需要政府从更宏观的层面提高治理能力、建设治理体系,为校方提供支持。”沈逸说。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第四小学教师通过线上平台为学生上语文课。新华社发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课堂秩序,惩治网课暴力乱象,刻不容缓。罗翔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现行刑法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近几年,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都对打击网络水军、治理网络暴力等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今年的网暴专项整治行动当中,重点网站平台累计拦截涉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等信息6541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的账号7.8万个。在去年11月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提到了要加强重要互联网平台的义务,以及强化侵犯个人信息的惩罚机制和力度。
日前,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指出,网站平台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完善紧急防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等设置。用户遭遇网暴风险时,网站平台要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免受网暴信息骚扰侵害。在网站平台评论、私信等位置设置网暴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简化投诉举报程序,网站平台对于明确为网暴信息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向用户提供针对网暴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快速收集证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认清‘网课爆破’的本质与危害,保障网络课堂的安宁,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火墙,离不开多方发力,久久为功。”唐远清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7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