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题: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必须清醒看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在一个14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松懈。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必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事成于严,业兴于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提供保障、注入动力。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心怀“国之大者”,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看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看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贯彻得怎么样;看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要及时准确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突出问题,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奋斗未有穷期,赶考永无止境。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