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国考首次突破250万人,共有259.77万人通过了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招录比约为70:1。
10余年来,国考热度一直居高不下。自2009年国考报名人数首次突破100万,此后10余年,国考的报名人数都在百万以上。
2023年国考“最热门”的岗位是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三),该职位仅招录1人,竞争比达到5872:1。
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显示,该职位属于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工作地点位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要求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专业报考,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不限政治面貌,不需要基层工作经验。该职位虽对专业做了限制,但其他招考条件较为宽松。
梳理发现,报名最热的十大职位中,除了上述这个排名第一的职位以外,其余9个均分布在直辖市、省会城市、东部沿海省份的地级市。
本次国考,浙江地区共招录1746人,设置798个职位,招录人数相比去年增加153人。
2020年度国考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后第一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浙江地区竞争最激烈的职位均来自国税系统。
2023年度国考浙江地区最受欢迎的职位是“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一)”,计划招录1人,最终吸引了超过1000人报名。
从招录人数和竞争比来看,国税系统依然是浙江的“招考大户”,本次国考共计划招录1400人,职位数为583个;其次是海关,计划招录96人,职位数为63个;排名第三的是银保监会,招录人数为78人,职位数为36个。
转自:浙江新闻客户端 监制 方力 策划 金妍 编辑 陆文琳 设计 王汝吉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