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文学书写时代的壮丽多姿******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刘江伟
不久前,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实施的2021年“优秀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网络文学出版工程”入选作品揭晓,阅文平台的《故巷暖阳》《投行之路》等作品榜上有名。
“书里的大部分情节就是我的生活。”《投行之路》作者“离月上雪”把亲身经历融汇在真实案例中,在逻辑严密的叙事中,再现了投行新人的晋级之路,呼应着青春、创业、奋斗的时代主题。
“一位好作家也应该是一位时代的记录者。”“离月上雪”认为,摄影师用相机给眼前的画面拍照,而作家是用文字给我们所处的时代“拍照”。
网络文学日益受大众青睐。超千万人的创作队伍、超千万部的网络作品,构成了当下文艺百花园的璀璨奇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时代巨变为网络文学创作提供了无比丰富的素材,书写现实、表现生活,成为网文创作的重要主题。
日前,记者走进阅文集团、晋江文学城等网络文学创作平台,感受网络作家蓬勃的创作热情,体会以网文展现时代变迁的力量脉动。
今年9月,第六届现实题材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在上海闭幕,14部获奖作品以个体的温情和时代的细节,共同汇聚起人民眼中的“非凡变革”。
“各行各业的工作者,把创作的触角延伸向宽广的生活现场,让网络文学成为人民奋斗和时代创作最即时的记录者。”阅文集团首席执行官程武表示。
2015年,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支持下,阅文集团在业内率先举办首届现实题材网络文学征文大赛,掀开了网络文学发展新的一页。大赛至今已举办六届,累计参赛作品近10万部,现实题材在网络文学创作中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关注时代、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创作蔚然成风。
网络作家李全参与了2022年的征文大赛,现实题材创作给他带来满满的获得感。据他观察,现实题材之所以逐步成为主流,主要在于其取材自真实生活,用代入感取代悬浮感,使得普通读者能够用自己的视角去阅读,仿佛看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进而从中看到自己的无限可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近年来,网络文学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2021年,网络文学海外市场规模突破30亿元,中国网络文学共向海外输出网文作品1万余部。
“未来,我们将持续倡导现实题材网文创作,鼓励各行各业从业者以网络文学为载体,通过现实向、常态化而又带有艺术色彩的设定表现当代生活和社会风貌。同时,持续布局网文出海全产业链发展,让全球读者通过网络文学及其改编作品深入了解中国的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程武说。
打开晋江文学城网站,“奋斗乐章”四个大字赫然在目。为了倡导和鼓励现实题材创作,晋江文学城开展了年度主题征文活动。活动被细化为乡村之章、行业之章等8个方向,让每个作者可以从中寻找到擅长的领域。
晋江文学城初步统计,征文活动共吸引3000余部作品参赛,网站遴选近百部优秀作品进行推介,在作者群中引发了爱国奋斗主题创作热潮。
近年来,为了让现实题材作品抵达更多受众,晋江文学城对优质作品进行重点IP转化推荐。目前平台上作品呈现类型多元化的形态,既有出版、影视等传统改编形式,又有动漫、游戏、有声读物、广播剧等新兴改编形式,还有动态漫画、剧本杀剧本等最新改编类型,涉及版权转化的作品超1万部。
晋江文学城副总裁胡慧娟表示,晋江文学城将加强对网络作家专业知识培训与引导,培育求真求实、言之有物的创作品格。同时,对现实题材重点作品进行重点关注,在IP改编上重点推荐,并将成功改编案例进行宣传,发挥其标杆效应和榜样作用。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30日 04版)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