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农民在大棚里干活(资料图)。 陈晓云 摄
(新春走基层)在种植大棚里许愿的农民:给好日子再添把火
中新网赤峰1月10日电 题:在种植大棚里许愿的农民:给好日子再添把火
作者 李爱平 陈晓云 王丽娜
“来年要承包一个大棚,给好日子再添把火。”60岁的郝树军将新年的愿望许给了他家乡的特产--食用菌。
郝树军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官地镇的农民,1月10日,在大棚里干活的他感叹,当地很多村民都通过食用菌种植过上了好日子。
资料显示,目前林西县官地镇已被官方打造成了食用菌产业园区,当地村民每年不仅在土地上能拿到租金,如果承包大棚还可以有另外的收入。
郝树军属于闲不下来的村民,他不甘心只拿土地上的租金,决定2023年承包一个食用菌大棚来提高自己的收入。
郝树军透露,当地农民以前不是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就是在家种地靠天吃饭,自从有了食用菌产业园区,临近几个村的村民都来打工,年纪大的一天也能挣七八十元,大家别提多高兴了。
图为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农民在大棚里干活(资料图)。 陈晓云摄
而当地村民刘国荣将自己的新年愿望寄托在了蔬菜种植上。
在官地镇两棵树村的产业园区内,刘国荣这几天还在忙碌着,10日上午,他们一家正在大棚里忙着栽西红柿秧苗。
他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说:“这些秧苗都是刚送来的,趁新鲜劲儿没过赶紧栽,栽完了就等着孩子们回家过年啦。”
刘国荣表示,作为返乡农民,这几年通过蔬菜种植,早已脱贫致富,住上了新房子,还买了一辆代步的汽车。2023年的目标就是一个棚纯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在大棚里许下新年愿望的还有当地村民刘福琴。
图为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农民在大棚里干活(资料图)。 陈晓云摄
这是一名依靠种植芦笋发家致富的农民,受访时表示,“一开始村里号召大家种芦笋的时候,都怕亏本,谁也不敢轻易尝试,后来村两委给我们算了一笔经济帐,大家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参与。”
“谁能想到当初不看好的反季芦笋不仅盘活了土地资源,还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更成为了我们增收致富的好抓手。”刘福琴说,自己已种植芦笋3年,每年每个棚都能收入3万元左右,2023年的愿望是种植的芦笋能与北京、浙江等地区客户签收购协议。”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在种植大棚里许下新年愿望的这些村民,正在用勤劳的双手,书写着“农”墨重彩的幸福人生。(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